蔡某侵犯某公司商业秘密案

2026-02-26 杨浦检察

某国际知名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整合了商品有关经营信息用于商业运营,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蔡某于2018年起设立并经营“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明知他人违规从该公司内部网盘下载上述经营信息,仍然付费购买,并在其经营的微信小程序上使用,同时收取相应会员费营利。经鉴定,有关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蔡某手机内相关电子数据等,与经营信息实质相同。蔡某违法所得数额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我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对被告人蔡某提起公诉后,区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蔡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十六万元。本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