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始,李某甲通过社交软件,与被害人何某某(女,系精神二级残疾病人,其法定监护人邵某某为肢体四级残疾人员)搭识。聊天过程中为博得何某某好感,李某甲谎称自己名叫李某乙,职业系模特。此后,李某甲在明知何某某患有精神残疾的情况下,编造家中长辈去世、自己生病需要资金等理由,陆续骗取何某某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后李某甲将何某某的联系方式删除,微信拉黑,并将所骗钱款全部用于个人挥霍。区公安分局以被告人李某甲涉嫌诈骗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随后,邵某某向我院信访,表示因被骗家庭生活陷入严重困难,要求李某甲退赔损失,并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办理信访过程中,我院领导带案下访,邀请心理咨询师、听证员等共同上门开展简易听证,依法对何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并协调五角场街道对其家庭进行社会帮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该案2024年1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