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某于2002年8月1日持刀抢劫邮政储蓄所现金人民币十万元后在逃,2022年8月14日被抓获归案,但本案却超过了法律规定最长二十年的追诉期限。经综合审查全案事实证据,区检察院认为沈某犯罪性质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虽然已过二十年追诉期限,但社会危害性和影响仍然存在,具有追诉必要性。经层报最高检核准追诉,沈某以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沈某认罪服法,未予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