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于某受诱导预付2.8万元过度购买保健品,从隆某公司提取部分商品消费后,尚余价值1.3万余元的货物未提,双方亦未约定何时提货。2019年12月,于某向区消保委投诉,要求商家退回剩余预付款项,遭商家拒绝。考虑到于某年老体弱,维权多年一直无果,独自参与诉讼确有较大困难,我院积极协助于某理清事实及证据,引导其合理确定诉讼及诉讼代理人,并依法发挥支持起诉职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最终促成双方调解,使消费合同得以解除,商家返还于某剩余款项。该案被评为上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